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2018年度省人社厅下达给我校推荐指标共3个: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个;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个;
3、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个。
(二)每个学院共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并明确申报专家类型。
二、推荐条件(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学校推荐选拔工作小组统筹推荐人选情况,评审拟定3类专家初步人选,报学校审定;
3、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4日下午4:00点前,将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报告及其相关条件佐证材料(包括近5年获奖成果、主持项目、代表论著、论文等的汇总目录1份)报人事处(行政楼403室)。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刘晨晨 电话:88663285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