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及《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截至2018年3月7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二级岗位选聘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申报人员的10%。
二、岗位数额
以省人社厅核准的我校新设二级岗位数额为准。直接申报认定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的不占岗位数额。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填写《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2、申报人员将《申报表》、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材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学院。原件暂由各学院留存,待学校评审推荐通过并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学院推荐
1、学院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资格、《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党风廉政、师德师风等情况。
2、学院推荐。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并排序,其中申请直接认定的可不参与排序。
3、提交材料。学院汇总填写《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6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交人事处404室,同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 yuedaowang@qq.com。
(三)学校推荐
1、学校复核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评审,根据投票产生拟推荐人选排序名单;
3、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数额,以排序顺序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四、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本次选聘,科研成果及三级岗位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3月7日。
(三)省人社厅已下放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及管理权限,并要求学校制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管理办法报省人社备案。学校拟在出台相关选聘管理办法后再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工作。
附件:
1、2018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选聘条件
2、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3、湖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