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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不需要这样的“女德教育”

作者:刘曦  编辑:鲜文涛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03

不久前,江西九江学院以“传统文化进校园公益讲座”为名,邀请了“中国妇女联合基金会传统文化公益讲师”丁璇女士来校做了名为《做新时代的窈窕淑女》的讲座。讲座内容一经传播,引起舆论哗然。在演讲中,丁璇公然鼓吹“女人衣着暴露易失身”“男人谈大事,女人不能插嘴”“被丈夫家暴要忍耐”等“神论”,令讲座听众和网友瞠目结舌。事件发酵之后,江西九江学院发表声明称讲座“并无不妥”。可是舆情不买账,中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湖北日报等对丁璇的女德教育进行批判,直指其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那么丁璇的讲座到底有没有问题?其实只要简单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就能找到答案。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所以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丁璇的讲座已经涉嫌违法,更毋论丁璇其人已经被揭底不靠谱的讲师身份。

很难想象,在普法教育进行了快半个世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宣传多年的今天,还有人公然进行着这样没有底线的“女德教育”。物化女性、贬低女性虽然在社会上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但是在大学校园这个追求思想解放、个性独立的圣地却鲜见这样赤裸裸的宣扬。也难怪讲座一出,听讲学生纷纷在自媒体上抱怨、吐槽,这与校方“反响良好”的回应对比,舆情显然发生了分裂。

自五四运动以来,爱国、自救、进步、科学、民主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追求的价值理念,也正是从那时起,男女平等、妇女解放逐步深入人心。新文化运动就批判了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制,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中严词批判道:“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更是大力推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毛主席的“妇女能顶半边天”至今响彻神州。

然而谁能想到,革命先贤用生命争取了近百年的妇女解放,在今天却被丁璇之流用“回归传统”的名义彻底否定。细读其女德教育,其实毫无新意,只是将过去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沉渣又套上新的外衣。有人或许会问,提倡女性自尊自爱有何不对?自尊自爱没错,但自尊自爱是自己给予自己的,是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主义道德肯定的,而不是靠依附男性、贬低自身得来的施舍。也有人说,大学讲堂不是提倡百家争鸣吗?百家争鸣是学术之争,而不是底线之争,越过底线“争鸣”,在讲坛上宣扬违法背德之事,是任何一所大学都不应接受的。正如共青团中央指出的,分清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应当以是否违背现行法律、是否违背科学标准、是否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每一条都不符合的女德教育,实质是反科学反伦理的思想糟粕。

近年来,许多女德班在国内悄然兴起。前几年就有媒体报道,广东东莞一家国学馆就开设有“女德班”,且把“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推崇为女德的“四项基本原则”。这样的女德教育,深究其背景,其实并没有什么学术价值,多是培训机构进行的营利活动。比如有网友就质疑丁璇,若按照女德要求,丁老师应该在在家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对,怎么能到处抛头露面走穴挣钱?这样很不“女德”。其实比起女德教育,我们的大学生更缺少的是现代婚恋教育、性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而正是这些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才给了女德教育以可乘之机。

值得欣慰的是,社会主流和我们的大学生多已看清这类女德教育的面目,相信不会有人真的去实践。但值得注意的是,女德教育在国内依然很有市场,他们常常打着“传统文化”的旗号在学校中寻找机会。作为高校,一方面要兼容并包,吸纳各种学术思想在校园争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提高警惕,杜绝这类涉嫌违法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论调,防止封建残渣在校园内重新泛起。也许我们无法在一夜之间把封建遗毒在社会上完全铲除,但至少让我们的大学做一个自由的先驱者,让我们的每一个大学生拥有健康独立的人格。(作者系校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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