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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评论】杜绝庸俗化的高校师生关系

作者:刘曦  编辑:陈杰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16

晚春4月,本是临近毕业、师生情浓的季节,但是高校舆论场这几天却不太平。近日,原北京大学教授沈阳被指20年前因不正当的师生关系导致其学生高岩自杀身亡。面对网络舆情,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迅速回应。沈阳现工作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日前发布声明,建议其辞去教职,引得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媒体和网友点赞。无独有偶,不久前武汉某高校研究生陶崇园也疑似因为与导师的不正常关系导致自杀身亡,一时间高校师生关系、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等话题再度成为舆论热点。

回看这些事件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困境:高校教师在与学生的教学、交往过程中颠倒责任与权力的关系,这一点在研究生阶段更为明显。由于存在着导师培养这一特殊的制度设计,研究生阶段,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更为亲密和重要。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导师和学生的亲密关系有助于学生钻研攻坚、学生个性化发展、团队协作等。但这里的亲密关系仅限于学术,无论如何不应干涉学生私人生活领域。另一方面,进入新时期,各个高校对教师的教学科研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也承担着来自课堂内外的繁重任务。专业培养、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学术活动乃至学生的毕业就业都成为导师的教育责任,当这些压力一股脑地传递至这些20多岁、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时,如果不注重教育方式、不摆正责任与权力的正确位置,就极易埋下扭曲师生关系的隐患。

高校师生关系,应当是一种彼此尊重、彼此信任、彼此合作的学术关系和师生情谊,而不应是一种庸俗化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待学生颐指气使,屡屡要求学生用学习乃至个人生活时间为自己处理私事,甚至与学生强认义父子等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师生的正常交往范围,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严重违背了师德师风,也严重损害了高校学风。值得警惕的是,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侵害学生身心的行为,还有一些导师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要求学生翻译文献、撰写论文却不做任何指导,然后冠以自己的名号发布,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学生敢怒不敢言,这同样是庸俗化师生关系的例证。

要杜绝庸俗化的高校师生关系。要加强师德修养,坚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理念;要增强规则意识,以法律规范和教师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要正确看待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在言传身教中真正做到“为人师表”。

对大学生而言,他们也应该明白大学教育的目的之一便是培养独立人格,学会自立自强,也学会保护自己。遇到挫折和压力时应该抱有怎样的心态,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化解,应该如何向组织和制度寻求帮助,这都是年轻人在求知之外需要学会的人生智慧。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是高校的必修课,但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重构高校师生关系。此前,教育部曾出台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这就要求高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问题,在主管部门上应建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多部门齐抓共管改为委员会专门负责;在教师评价体系中强化师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评价措施“由虚向实”;在舆情应对上应保证及时、公开、透明,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在学校教育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师生观”,学会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权力有边界,制度有制衡,责任有担当,才能保证师生的权益皆不受侵害,才能避免校园悲剧再度发生,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和内涵式发展。

(作者系校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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